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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Historian Network

Friday, August 14, 2015

08-14 [時事] 對周婉窈教授〈解構臺灣史課綱所謂十七項「爭議」──根本是假議題,不要跟著起舞!〉的檢討

8月28日按:本文原是〈讓「剛性課綱」更糟的課綱微調〉一文的第一個註腳,因為實在寫得太長了,所以後來決定改成一篇單篇網誌,提前發表。再以自我引用的方式加到註腳之中。今天文章刊出,故添加此按語。

周婉窈教授在7月23日發表〈解構臺灣史課綱所謂十七項「爭議」──根本是假議題,不要跟著起舞!〉一文,針對國家教育研究院提出的十七項爭議提出批評。這篇文章被廣為流傳。但細看之下,卻有許多「想當然爾」的批評,而非根基於史學研究成果進行的批評。筆者也不認同將課綱本文視作一個完整文本,進而認定其具有特定「史觀」的批評進路。這種討論方式是訴諸民族主義的敵我辨識,並不能真正釐清問題。筆者已經就其中「中華文化」與「慰安婦」兩項內容為文檢討。此處再就「原住民族」、「清廷」、「顏思齊」、「領域編排/編年編排」,以及「專業」問題五項做簡單討論:


有關「原住民族」一詞的使用


周教授指「基於各種學術理由,歷史學上我們用『原住民』,不用『原住民族』」,但就筆者所知,歷史學並未對此有任何共識。

 事實上,除了對應歷史上特定的制度或現象外,歷史學界幾乎沒有任何標準用詞可言。周教授這裡的解讀,其實是延續吳俊瑩,〈課綱說:平埔族的歷史不用寫!〉(2014年2月17日),並增添個人意見而成。

課綱中使用「原住民族」一詞沒有問題,過去九五、九八課綱皆曾在主題用過「原住民族」一詞(九五課綱為「臺灣原住民族」、九八課綱為「考古與台灣原住民族」),九八課綱更在重點、說明等欄使用此詞彙。

此次修訂之爭議,是在微調者們以「《原住民族基本法》這樣稱呼,我們就這樣稱呼」這種字面意義的解讀做為修訂的依據,而非肯認對應 Indigenous Peoples 的「原住民族」一詞背後的多元性與集體權。微調者們不僅未增加原住民族之內容,新增加內容多圍繞各種清廷之政治措舉,反而更加排擠本就處於邊緣的原住民族相關內容。


清廷不可以嗎?


周教授認為清廷用詞帶入中國正統史觀,應以清帝國或清代取代之。但學界並沒有肯定清必須為帝國。事實上,「清廷」、「清代」、「清帝國」的用法,本身就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歷史問題,就如「原住民族」一樣,未必要因為修改者帶有正統觀,而加以反對。

有關此問題,可參見Mark C. Elliott(歐立德),〈傳統中國是一個帝國嗎?〉,《讀書》2014年第1期,頁29-40。


近來學界眼中的顏思齊


周教授以岩生成一的研究,認為顏思齊與李旦為同一人,是鄭芝龍掩其身世的創造,因而主張不應將顏思齊寫入。但近來的海洋史研究,皆不採納岩生成一的論點。新近研究的看法多半認為顏思齊存在,但事蹟不明確。

學界看法轉變的關鍵原因,在於顏思齊確實在中國文獻中可見,而荷蘭文獻中也出現與李旦(Captain China)不同的Pedro China。鄭維中在其博士論文改寫之 War, Trade and Piracy in the China Seas, 1622-1683 一書中,便認為 Pedro China 就是顏思齊:

There is a good reason to believe that Yen Scu-ch'i, a legendary figure who was running deerskin-export business before Dutch arrival, is identical to the Pedro China in the Dutch sources.
Cheng Wei-chung, War, Trade and Piracy in the China Seas, 1622-1683 (Leiden: Brill, 2013), p.262 n. 74.

課綱不應寫入顏思齊,其原因是課綱不應做如此細微之規定,只須要求課本討論當時各國武裝海商/海盜在臺灣的活動即可。顏思齊是否存在,其實不須作為論據。

  • 周教授的意見,見周婉窈,〈高中臺灣史教學散策〉,98高中歷史課綱‧大家談,2010年3月9日。 
  • 關於提及顏思齊的中文文獻,見Tonio Anderade(歐陽泰)著,鄭維中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臺北:遠流,2007),頁118-119,註13。 


領域式編排好,還是編年式編排好?


周教授認為領域式編排較編年式編排為佳。筆者認為此二者間並未有絕對的優劣,端視何者更能讓編者交代歷史發展過程而定。如威權統治的影響是多面向的,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領域。在處理此種影響廣泛的歷史現象,無論是過去的領域式或今日的編年式,都存在著割裂的危險。


「專業」的迷思


在反課綱微調的論述中,經常出現「專業」與「非專業」的區分。在周教授的文章中,更有一種「因為我是專業,所以我提出的主張都是對的」的暗示。但問題是,歷史學是一個邊界模糊的學科。事實上,過去二十年最重要的台灣史著作之二:《番頭家》與《米糖相剋》的作者柯志明並不是歷史學出身;建立臺灣法律史這個次學門的王泰升也不是;考察出土牛界以及,建立「原鄉論」、「國家剝削論」和「地域社會論」的施添福也不是。一些社會科學的重要學者如劉進慶、瞿宛文、吳乃德、王振寰、蕭阿勤等,都不是歷史學出身,但他們的研究或理論都影響戰後臺灣史研究甚深。歷史學在學科邊界上存在模糊,這使得「誰是專業」並不能以出身科系為依據。我們也沒有AHAOAH那樣足以型塑學科面貌的學者社群,能夠在此做為「專業」判準(國內兩大歷史學會:臺灣歷史學會與中國歷史學會對學術界的影響甚微。最基本的問題即是引文格式。臺灣文史類學術期刊引文格式多是 Chicago Style 的中文化與變形,但國內歷史學界根本沒有統一的引文格式,而這兩個學會也不曾主導相關規範)。

對於課綱恰當與否,還是得回到學術成果的驗證上來處理,以學科身份的「專業」劃分來主張論點的正當性,並非有效的主張。

總而言之,周教授指出的問題並非不存在,但周教授的意見並非都受到學界研究支撐。

Monday, August 3, 2015

08-03 [時事] 也談「慰安婦」



在課綱論爭中,是否將「慰安婦」改為「婦女被迫做慰安婦」是正反雙方爭論不休的問題之一。此問題更被高度的政治化。部份檢核小組成員及一批藍營政治人物強調「被迫」,否則便是「皇民史觀」。一些反課綱微調者如周婉窈則稱「慰安婦不寫被迫,不代表她們不是被迫的,但是否『全部都被迫』,這就要看研究了。不是哪個人說了算。[1]甚至日前反課綱學生林致宇與王曉波兩人還在廣播節目上耍了一陣嘴皮[2]然而弔詭的是,這些人都聲稱自己站在正確,或專業的一方;但這些人卻不曾提出現有研究,乃至試著從前「慰安婦」之立場加討論此問題。

事實上,單就這些討論中去脈絡化的「是否自願」而言,臺灣「慰安婦」受害者是詐欺、抽籤、自願皆有的。單純地主張「婦女被迫做慰安婦」,無異是將「自願」者的經歷排除於外,同時也是誤導「慰安婦」的核心問題。儘管理論上,綱要的「說明」並未禁止編寫者增添內容。但這種誤導性的言論出現在歷史課綱之中,卻令人感到相當憂心。

「慰安婦」問題在臺灣社會相當邊緣,我們對其他國家的「慰安婦」狀況了解也相當有限。造成此問題的原因,除了性工作在臺灣社會中的邊緣位置,也包含臺灣對日本帝國解體後遺留的各種問題欠缺反省的問題。婦女救援基金會是對「慰安婦」問題著力最深的民間團體,他們對「慰安婦」受害者進行一系列的訪調,並於1999年出版《臺灣慰安婦報告》,開啟了臺灣「慰安婦」問題的基礎研究。2009年,朱德蘭女士的《臺灣慰安婦》出版,迄今仍是最全面的研究著作。而隨著「慰安婦」的日漸凋零以及日本方面檔案開放的收縮(朱德蘭認為),未來恐怕也不會有研究發掘出更多史料。[3]因此,如果要以學術的角度來討論「慰安婦」問題,此書是不可繞過的基石。

在書中,朱女士依婦援會的資料,整理了59位「慰安婦」受害者訪查資料。就此次爭論的是否「被迫」而言,資料顯示59位中有29人屬詐欺拐騙,9人自願應徵(多為原花柳業從業者),親人逼迫3人,區役所抽籤3人,人口販賣3人,強迫奉公1人,警察強制11人(皆為原住民族)。[4]這些「自願」或「被迫」的爭論,可以休矣。

「慰安婦」問題並不是「自願」與否的問題,而是體制如何壓迫這些女性的問題。這些成為「慰安婦」的女性,多數原先就處在社會、經濟的弱勢地位,或是不識字,或是家境貧困。而日本政府一面透過行政體系及花柳業者或其他協力者募集「慰安婦」,一面透過臺灣拓殖會社與福大會社提供融資,主導此一壓迫而非人道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之中,「慰安婦」失去人身自由(強制隨軍,通常不能自由脫離)、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敵軍攻擊)、大量接客乃至日軍的各種獸行造成的身心傷害、經濟上的壓榨(老鴇抽成)。此一戰時體系的剝削性以及「慰安婦」婦女受到的非人道待遇,才是「慰安婦」問題的根本核心。爭論「自願」與否,是淺薄而毫無同理心的作法。

在反對課綱微調的各路人馬之中,尚有一種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言論。那就是以金門「八三一」亦有強制,狀況較「慰安婦」嚴重得多。甚至認為「慰安婦」多為「自願」,而「八三一」多為被迫,藉此質疑「婦女被迫做慰安婦」的更動[5]

關於「八三一」是否有拐騙強迫問題,管仁健先生早已從過刊報紙社會新聞中指出確有拐騙雛妓的情況。[6]而早在1960年,就有雜誌報導「八三一」的「侍應生」中有被取締之私娼轉送而來者。[7]詳細的情況與軍方是否參與其中,仍有待進一步的研究。但就目前所見材料,可以說軍方就算沒有主使其中,最少仍有縱容之責任。

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以一個罪行去抹滅另一個罪行。任何一個具有基本判斷能力的人,都不會說出「南京大屠殺沒有死得比猶太人大屠殺多,所以南京大屠殺不是屠殺」這樣的言論。但弔詭的是,許多提出「八三一」以質疑「婦女被迫做慰安婦」敘述的言論,卻透露著「慰安婦沒有八三一嚴重,所以不需要特別書寫」的意含。這樣的作法表面上是「尺度一致」,但實際上卻是對這些經驗,乃至罪行視而不見。

今年五月,以歐美學者為主的187位日本研究者們發表了一封給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公開信。這封信要求安倍正視慰安婦問題,並採取正面行動。信中對慰安婦問題的認識,可以說是代表國際學界的基本看法。筆者曾經在個人部落格上迻譯全文。在此問題被如此語戲式地(semantic)討論之時,信中對慰安婦問題的討論尤值得我們借鑒與反省:

……被稱為「慰安婦」的體系是最引起紛爭的一個歷史議題。這個議題在日本乃至韓半島(Korea)與中國國內國族主義者的謾罵聲中變得如此扭曲,以至於許多學者,連同記者與政治家們迷失了歷史探究的基本目標,即是理解人類境況並立志改進之。

在受難者的國家,以國族主義目的利用前「慰安婦」的苦難使得國際性的最終處理方案更加困難,也進一步損害了這些女性自身的人性尊嚴。而否認或對曾發生在她們身上的一切輕描淡寫也同樣令人無法接受。在二十世紀許多的戰時性暴力以及軍方賣淫的案例之中,「慰安婦」體系以其巨大的規模、軍部門系統性的管理,還有它對日本殖民或佔領區域年少、窮困以及弱勢的婦女的剝削而臭名昭彰。

通往「正確的歷史」並沒有易行之途。許多日本帝國軍部的檔案已被銷毀。那些向軍方提供女性的地方皮條客們的行動,可能從未被紀錄。但歷史學者們業已發掘許多表明軍部參與女性轉輸和妓院監管的文件。重要的證據也來自受害者的證詞。儘管她們的故事各式各樣,並受到記憶的矛盾性影響,但她們提供的集體紀錄令人信服,且可為官方文件乃至軍人及其他口述材料佐證。

歷史學者們爭執著「慰安婦」的切確人數,而這可能永遠不會有無可置疑的答案。確立合理的受害者估數字是重要的。但最終,無論這個數字被評斷在數萬或數十萬都不會改變這個事實:其在日本帝國與它的交戰區域中施行的剝削。

一些歷史學者們也爭辯日本軍部參與此事的程度有多直接,以及女性是否被強制成為「慰安婦」。然而大量的女性在違背她們意志的情況下被拘束並遭受恐怖的暴行已是確證昭然。使用那些專注於特定用詞或孤立文書,拘泥於法律文字的論證來挑戰受害者的證詞,既是錯失她們獸性遭遇(their brutalization)的根本問題,也是否認背後更大的脈絡——剝削她們的殘忍體系。[8]

去脈絡地討論「慰安婦」「自願」與否,不僅是無視慰安婦的真實經驗,更是失卻歷史學最核心的價值與能力——「重建歷史背景脈絡,在脈絡中理解歷史現象」的行為,而這個價值與能力,恰好正是高中課程綱要所要求的核心能力之一。而令人遺憾的是,這種行為卻在此次課綱「慰安婦」問題上屢見不鮮,乃至微調小組自身都將背反此一核心能力的敘述插入「教材綱要」之中,微調小組的能力可見一斑。然而,筆者也必須提醒反課綱陣營——如果反抗課綱微調是為了一種更好的歷史教育,那麼我們必然要堅決地反對這種膚淺地、去脈絡地討論慰安婦問題的方式。



85日後記:

這篇文章在82日草成,本來投稿想想論壇,後來編輯告知因為稿擠沒有被選用(想想論壇先後刊了兩篇)。其實這個問題在去年課綱爭議剛起來的時候,婦援會就在臉書上發過一次聲明,表示問題不能放在「自願」與否的層次上。本來想把那篇聲明找出來的,但一時之間找不到。83日晚上婦援會又再次發一篇聲明。這裡選錄幾篇這幾天值得參考的幾篇文章(筆者不一定認同):


關於慰安婦

  1. 陳美華,〈課綱微調的慰安婦爭議〉,《蘋果日報》,201583日 (筆者認為這是眾多評論中最到位的一篇,8月18日補充評價
  2. 劉夏如,〈女性主義的應然VS.女性史的實然──慰安婦課綱必須反映研究現況〉,想想論壇,201583
  3. 吳馨恩,〈慰安婦史論爭:男性本位史觀何時了?〉,想想論壇,201582

關於831

  1. 王文進,〈那段押送「慰安婦」的日子〉,蘋果即時論壇,201585 
  2. miss gogo嬋 ,〈郝爸軍中有樂園 小郝見賢當思齊〉,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網站,20061117日 。

8月7日補記:
今天才看到《臺灣慰安婦》的作者朱德蘭女士8月5日在《聯合報》的投書,看了非常驚訝,朱女士居然繼續把「被迫」跟「自願」對立起來。這種做法不僅繼續加重性工作者的污名,也將這些「自願」者的受害經歷排除在外。我很訝異做為投入此領域研究最深的朱女士,居然是以如此的態度在看待這些前「慰安婦」。這個保守的立場不正是當初慰安婦們不願意公開自己經歷的原因嗎?難怪書中挑選的口述中,沒有任何一個「自願」者的口述。

朱德蘭,〈課綱爭議/慰安婦非被迫? 別傷台灣阿嬤〉 ,《聯合報》,2015年8月5日。


8月18日補記:

8月7日後幾篇可以參考的文章:
  1. 劉夏如,〈夭折的蘆葦 ──被消音的台灣慰安婦阿嬤們(上)〉,想想論壇,2015年8月11日。
  2. 吳密察,〈101課綱各版教材慰安婦書寫,吳密察臉書貼文,2015年8月13日。
  3. 黃淑玲,〈不要再消費「慰安婦」〉,自由時報,2015年8月17日。

另外一些相關的舊文可以參考:
  1. 江川紹子撰,劉夏如譯介,〈重新理解「慰安婦」問題-大沼保昭教授專訪〉,劉夏如臉書網誌,2014年8月19日。
  2. Amnesty International, Japan: Still Waiting After 60 years: Justice for Survivors of Japan's Military Sexual Slavery System,  Oct. 27, 2005. (網頁可選中文版下載) 
  3. 謊言——朝日新聞「從軍慰安婦」報道的軌跡〉, nippon.com 日本網,2014年12月29日。

另外,有一些評論(如張智琦,〈思台不思華的一代〉,苦勞網,2015年8月5日)把「慰安婦」說成只針對「殖民地」的壓迫,這種從國族主義出發的評論,錯置了「慰安婦」問題的本質,也誤解了「慰安婦」的史實。「慰安婦」的「徵集」,是包括日本本土婦女的,見「Fight for Justice 日本軍「慰安婦」―忘却への抵抗・未来の責任」網站中,對於日本慰安婦受害者的說明。殖民地的「慰安婦」問題是多重的壓迫(對女性人權的侵害/對殖民地的掠奪),但把「慰安婦」當成是只針對殖民地的壓迫,是完完全全的反歷史國族書寫。



[2] 翁嫆琄,〈課綱改慰安婦全被強迫 學生:有證據?〉,新頭殼,2015/07/31

[3] 今年五月初,臺灣最後的「慰安婦」受害者之一美女阿嬤過世,目前台灣所知的「慰安婦」阿嬤僅餘4位在世。另外朱女士在書中認為日本官方有為避免引起訴訟,故意遮蔽資訊的狀況。

[4] 關於慰安婦受害者的經歷,請參見朱德蘭,《臺灣慰安婦》(臺北:五南,2009),頁347-462。統計資料見頁349-352391-392429-430

[5] 林瑤棋,〈誰強迫慰安婦?〉,2015/07/11

[6] 管仁健,〈強逼幼女賣淫的國軍特約茶室〉,「你所不知道的臺灣」網站,2010/02/06;〈她們是因愛國才來當軍妓的嗎〉,新頭殼,2014/09/11

[7] 賈燕,〈「軍中樂園」探秘〉,《新聞天地》(臺灣航空版),期6571960.09.17),頁16-17。冷戰之島的作者宋怡明(Michael Szonyi)也在書中同時採用陳長慶(Chen Changqing)的口述與此篇報導。見Michael Szonyi, Cold War Island: Quemoy on the Front Lin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153。宋怡明在書中也引述陳長慶指出,國軍初抵金門毫無紀律(there was no discipline),經常有打架、偷竊、強暴的案件發生。直到831成立後,強暴案件數才明顯下降。而陳長慶堅持(insistent)軍中樂園中的性工作者,都是自願前來。宋怡明認為,無論實際情況如何,這種強調「不是被迫」的說法,可能是要否定解嚴後將831與慰安婦問題相提並論的論述,可能反應了歷史記憶如何受到當代因素影響。見同書 p. 281 n. 10。有趣的是,今天陳長慶也投書《聯合報》,再次強調「軍中樂園侍應生不是被迫」。陳長慶,〈軍中樂園侍應生 不是被迫〉,《聯合報》,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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