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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4, 2015

08-14 [時事] 對周婉窈教授〈解構臺灣史課綱所謂十七項「爭議」──根本是假議題,不要跟著起舞!〉的檢討

8月28日按:本文原是〈讓「剛性課綱」更糟的課綱微調〉一文的第一個註腳,因為實在寫得太長了,所以後來決定改成一篇單篇網誌,提前發表。再以自我引用的方式加到註腳之中。今天文章刊出,故添加此按語。

周婉窈教授在7月23日發表〈解構臺灣史課綱所謂十七項「爭議」──根本是假議題,不要跟著起舞!〉一文,針對國家教育研究院提出的十七項爭議提出批評。這篇文章被廣為流傳。但細看之下,卻有許多「想當然爾」的批評,而非根基於史學研究成果進行的批評。筆者也不認同將課綱本文視作一個完整文本,進而認定其具有特定「史觀」的批評進路。這種討論方式是訴諸民族主義的敵我辨識,並不能真正釐清問題。筆者已經就其中「中華文化」與「慰安婦」兩項內容為文檢討。此處再就「原住民族」、「清廷」、「顏思齊」、「領域編排/編年編排」,以及「專業」問題五項做簡單討論:


有關「原住民族」一詞的使用


周教授指「基於各種學術理由,歷史學上我們用『原住民』,不用『原住民族』」,但就筆者所知,歷史學並未對此有任何共識。

 事實上,除了對應歷史上特定的制度或現象外,歷史學界幾乎沒有任何標準用詞可言。周教授這裡的解讀,其實是延續吳俊瑩,〈課綱說:平埔族的歷史不用寫!〉(2014年2月17日),並增添個人意見而成。

課綱中使用「原住民族」一詞沒有問題,過去九五、九八課綱皆曾在主題用過「原住民族」一詞(九五課綱為「臺灣原住民族」、九八課綱為「考古與台灣原住民族」),九八課綱更在重點、說明等欄使用此詞彙。

此次修訂之爭議,是在微調者們以「《原住民族基本法》這樣稱呼,我們就這樣稱呼」這種字面意義的解讀做為修訂的依據,而非肯認對應 Indigenous Peoples 的「原住民族」一詞背後的多元性與集體權。微調者們不僅未增加原住民族之內容,新增加內容多圍繞各種清廷之政治措舉,反而更加排擠本就處於邊緣的原住民族相關內容。


清廷不可以嗎?


周教授認為清廷用詞帶入中國正統史觀,應以清帝國或清代取代之。但學界並沒有肯定清必須為帝國。事實上,「清廷」、「清代」、「清帝國」的用法,本身就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歷史問題,就如「原住民族」一樣,未必要因為修改者帶有正統觀,而加以反對。

有關此問題,可參見Mark C. Elliott(歐立德),〈傳統中國是一個帝國嗎?〉,《讀書》2014年第1期,頁29-40。


近來學界眼中的顏思齊


周教授以岩生成一的研究,認為顏思齊與李旦為同一人,是鄭芝龍掩其身世的創造,因而主張不應將顏思齊寫入。但近來的海洋史研究,皆不採納岩生成一的論點。新近研究的看法多半認為顏思齊存在,但事蹟不明確。

學界看法轉變的關鍵原因,在於顏思齊確實在中國文獻中可見,而荷蘭文獻中也出現與李旦(Captain China)不同的Pedro China。鄭維中在其博士論文改寫之 War, Trade and Piracy in the China Seas, 1622-1683 一書中,便認為 Pedro China 就是顏思齊:

There is a good reason to believe that Yen Scu-ch'i, a legendary figure who was running deerskin-export business before Dutch arrival, is identical to the Pedro China in the Dutch sources.
Cheng Wei-chung, War, Trade and Piracy in the China Seas, 1622-1683 (Leiden: Brill, 2013), p.262 n. 74.

課綱不應寫入顏思齊,其原因是課綱不應做如此細微之規定,只須要求課本討論當時各國武裝海商/海盜在臺灣的活動即可。顏思齊是否存在,其實不須作為論據。

  • 周教授的意見,見周婉窈,〈高中臺灣史教學散策〉,98高中歷史課綱‧大家談,2010年3月9日。 
  • 關於提及顏思齊的中文文獻,見Tonio Anderade(歐陽泰)著,鄭維中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臺北:遠流,2007),頁118-119,註13。 


領域式編排好,還是編年式編排好?


周教授認為領域式編排較編年式編排為佳。筆者認為此二者間並未有絕對的優劣,端視何者更能讓編者交代歷史發展過程而定。如威權統治的影響是多面向的,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領域。在處理此種影響廣泛的歷史現象,無論是過去的領域式或今日的編年式,都存在著割裂的危險。


「專業」的迷思


在反課綱微調的論述中,經常出現「專業」與「非專業」的區分。在周教授的文章中,更有一種「因為我是專業,所以我提出的主張都是對的」的暗示。但問題是,歷史學是一個邊界模糊的學科。事實上,過去二十年最重要的台灣史著作之二:《番頭家》與《米糖相剋》的作者柯志明並不是歷史學出身;建立臺灣法律史這個次學門的王泰升也不是;考察出土牛界以及,建立「原鄉論」、「國家剝削論」和「地域社會論」的施添福也不是。一些社會科學的重要學者如劉進慶、瞿宛文、吳乃德、王振寰、蕭阿勤等,都不是歷史學出身,但他們的研究或理論都影響戰後臺灣史研究甚深。歷史學在學科邊界上存在模糊,這使得「誰是專業」並不能以出身科系為依據。我們也沒有AHAOAH那樣足以型塑學科面貌的學者社群,能夠在此做為「專業」判準(國內兩大歷史學會:臺灣歷史學會與中國歷史學會對學術界的影響甚微。最基本的問題即是引文格式。臺灣文史類學術期刊引文格式多是 Chicago Style 的中文化與變形,但國內歷史學界根本沒有統一的引文格式,而這兩個學會也不曾主導相關規範)。

對於課綱恰當與否,還是得回到學術成果的驗證上來處理,以學科身份的「專業」劃分來主張論點的正當性,並非有效的主張。

總而言之,周教授指出的問題並非不存在,但周教授的意見並非都受到學界研究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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