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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Historian Network

Monday, October 27, 2014

10-27 [讀書] 讀《史明口述史》

More about 史明口述史 寫在前面


本文寫作期間,曾經與一些師友討論過。這些師友給予的意見往往在兩個不同的端點上:一端認為此書不宜以嚴肅的學術標準評斷:一端則認為應直書問題,無須考慮太多。這樣的問題來自於本書的口訪者多數並非史學專業出身,我們並不確定其口訪的能力以及團隊內部的分工如何。因而在寫作時,最大的難題是便是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評判這本書。

讀者若有聽聞過史明演講,應該會知道他講話相當慢,也有一些口音,這本身在做成逐字稿上便是相當的負擔。此外還包括訪問團隊的成員多數似乎欠缺經驗,而且年齡上與受訪者相距太大,在對話時雙方是否有相當的權力,亦是問題。但筆者終究並非親身參與,無法確認實際狀況。再者,即便考量實際狀況可能遭遇的種種困難,本書仍然有一些難以合理化的問題,例如註解上的離譜錯誤。因此最後仍決定將此書評刊登於個人的部落格上。

本篇書評不是要否定史明口述史團隊的努力,事實上,正如筆者在最後所言,這樣的口述工作可以說是相當高難度。但作為一個具有歷史學背景的讀者,筆者認為這些問題仍然有與其它讀友分享的必要。筆者自我衡量,認為此書評可能稍嫌苛刻;事實上,如果以相同的標準來看,可以發現許多口述訪談可能都有不少問題。但筆者能肯定的是,這些批評應未至苛責,亦不至於失實。希望這篇書評,能使各位《史明口述史》的讀者能夠更為清楚這套書可能存在的缺陷與問題。甚至更進一步理解口述材料本身的侷限與不確定性。以上幾點說明,希望讀者在閱讀本文時,能夠多加留意。

2014年10月28日增添部份超連結。

2014年11月14日:文章刊出之後,筆者又翻閱了一些口述歷史。發現其中有所缺憾者並不在少數。說起來,《史明口述史》仍不算太差。而這篇小文章亦稱不上書評,故把標題改為「讀《史明口述史》」。


傳奇人生


去年一月出版的《史明口述史》(以下簡稱《口述史》),自始即受到各界矚目。不僅博客來OKAPI曾以專文介紹,日前更榮獲金鼎獎圖書出版獎肯定。而《口述史》的銷售量亦表現不俗。筆者於20147月購買時,已達三刷。以口述史而言,應是相當亮麗的銷售成績。

正如金鼎獎得獎評語所言,此書最難能可貴之處,在於受訪者以90餘歲高齡受訪,仍能相當清楚地闡述其生平經歷。尤其書中對史明在日治時期的求學、生活與中國經驗,乃至後期長期投入的海外臺獨活動,都有相當豐富的描述與觀察。《口述史》的出版,對研究、理解經歷日本統治的臺人認同,以及海外臺灣人、臺獨的發展,乃至戰後臺灣的政治等面向,想必都將有所貢獻;而書中史明的傳奇經驗與堅定意志,也必能帶給一般讀者精神上的刺激與省思的空間。

儘管書中呈現的生命故事相當精彩,但本書卻有不少採訪與編輯上的問題存在。這些問題不僅損及內容的完美呈現,更可能造成部份讀者的錯誤認知。以下便就筆者學知所及,提出幾個問題提出討論。


問題一:失落的細節


儘管《口述史》篇幅不小,內容亦稱豐富。但相較於其他整理得當的口述史,筆者閱讀後的第一個感受卻是書中有許多敘述不完整的地方。如第一冊早稻田求學經歷的部份(第三章),便經常令筆者感到敘述有頭無尾。在該章中,史明敘述他在學時的早稻田學風,指出當時學生經常與教授聊天,師生關係相當親密(頁66-6771-72),他也提及教世界政治史與憲法的老師令其印象深刻。但是令人感到疑惑的是,這些往來親密、印象深刻的教授姓名,史明卻幾乎沒有提及。

史明早稻田經歷的敘述篇幅確實不少。在該章稍前,史明便表示自己乃是受到《中央公論》等雜誌上所刊載的早稻田教授文章吸引,因而對該校產生嚮往(頁64)。既然早稻田大學的教授對入學前的青年史明有這樣的吸引力,而入學後的師生關係也相當親密,那麼史明理應多少記得這些教授們的姓名。但在書中,史明除了提及教授文學的西條八十外,幾乎沒有提到其他教授的姓名。這些使史明對早稻田產生嚮往的教授是誰?是否有教授的身教、言教或思想對其產生重要的影響?可惜的是,《口述史》並沒有為我們提供這些問題的答案。

縱使史明的敘事中更強調的是學風自由與自學的經歷。但史明畢竟是對早稻田這所學校有著嚮往的。他的嚮往是否在真正受教之後失落?他又如何看待學校的大部分課程?又或者,史明並沒有機會受教於那些嚮往的教授呢?對此,《口述史》中僅提供了中國史、哲學、文學等領域的零星訊息,使我們難以得到完整的圖像。雖然史明的思想形成並非僅受到早稻田經驗的影響,但這些細節的缺陷,不免使欲從此書理解思想形成的筆者感到些許失望。

一般而言,在口述訪問的製作過程中,會於每次訪問後整稿,並找出不完整或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地方,以便在下次訪問時追問。[1]是故口述訪談雖因受訪者的態度與記憶,而有詳略不一的狀況;但憑藉反覆的追問,對於同一個主題的內容,多半會儘量給予清楚而完整的交待。[2]相較之下,《口述史》卻見到不少「有頭無尾」的敘述。這也許是史明年歲已高,不復熟記。若是如此,採訪、編輯在整理成敘述時,也應指明敘事者已不復記憶,使一般讀者及研究者了解這部份的資訊已不可能透過口述來取得。但本書卻沒有採取這樣的作法,讀者因而無法知悉這是由於口訪者沒有持續追問,或是受訪者已經遺忘這些細節。

這類有頭無尾的問題,並非僅出現在第三章。我們不妨再舉一個例子:史明在第四章中陳述在上海做地下諜報員的經驗。但是,他自己如何判斷其從日方套取之情報是有用的?又以什麼樣的管道、方式匯報上去的?這些可說是諜報作業的基本細節,但卻找不到任何敘述交待。在這樣的例子中,細節的缺乏,不僅影響著口述史本身的完整性,甚至影響著我們判斷史明的陳述是否可靠。


問題二:是切實的情報,還是道聽塗說?


在《口述史》中,史明不僅對臺獨各陣營之間的往來活動有所評述。對於戰爭時期一些在中國的臺灣要人之活動,也提出了不同的說法。其中當以謝春木(謝南光)在上海做雙面諜,以及李友邦遊走於國民黨、日本人之間做生意,這兩個說法最令人注目。

書中史明回憶:抗日運動的要角謝春木在上海做雙面諜(冊一頁128,又冊二頁60)。然而,謝春木不僅在臺灣是特高關注的對象,在上海經營的通訊社亦以反日聞名,領事警察對其活動更多所措意。雖然謝氏曾遭國民黨方面以日本間諜之名逮捕,青山和夫也在回憶錄中認為他是日本間諜,戰後重慶更有人散布謝春木是日本間諜的傳單。但以謝氏與日本政府的關係來看,要成為能獲日方信任的間諜似乎頗有問題。[3]謝氏如何可能是雙面諜?史明的判斷何來?《口述史》中並沒有進一步的交待。

史明提及李友邦打著臺灣義勇隊的旗號做生意,在杭州遊走於國民黨與日本人之間(冊一頁123)一事,也與學界現有的理解不同。目前有關臺灣義勇隊的研究與回顧,不僅指出臺灣義勇隊經濟困難,也指出臺灣義勇隊與中國共產黨存在曖昧關係,以至於1941年新四軍事件後,國民政府便緊縮其資助。[4]這些都顯見國民黨與臺灣義勇隊的關係不佳。而李友邦本人自青年時期便已至中國求學,與日本之淵源似乎不深,浙江亦非其早期活動據點,在這樣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李友邦又要如何在浙江遊走於國民黨與日本人之間呢?這些與現有理解不同的訊息,若有進一步的來源交待,都有著於讀者判斷可信度與史料價值,可惜《口述史》團隊似乎未措意及此。

史明抵達中國是在1942年下半年,但該年5月底,日軍便已攻陷臺灣義勇隊的駐地金華(臺灣義勇隊的駐地非杭州,史明的回憶有誤),臺灣義勇隊也因此於6月奉命遷往福建;1942年時,謝春木亦已不在上海。史明的這些記憶,顯然不可能來自直接的往來。而他也自陳與當時在中國的臺灣抗日運動要角往來不多(冊一頁123-124),因此其訊息似乎也不可能來自當時在滬的楊肇嘉、李應章(李偉光)等人。究竟史明所述是切實的情報,又或者是把當時各界對臺灣籍民的誤解信以為真?由於訪問者似乎沒有進一步就這些資訊的來源做追問,我們無法知道這些說法的來源為何,也就無法肯定這些訊息的史料價值。

總而言之,「有頭無尾」的問題可能是來自於受訪者的記憶衰退。然而沒有就謝春木、李友邦等人的活動訊息,進一步探問資訊來源,恐怕是由於口述史團隊並沒有意識到這些說法與現有說法不同,若有進一步的確認,便能增強其史料價值。這,就不得不說是團隊的專業有所欠缺了。


問題三:欠缺相關背景知識


事實上,全書最清楚顯示口述史團隊專業不足的地方,乃是註釋。一般口述訪談鮮少出註,至多只是標注人名。[5]史明口述史團隊之所以為全書加註,應是希望讀者能夠更了解史明所經歷的時代。但正如下所述,該書的註釋問題頗多,事實上不能達到幫助讀者理解的目標,反倒是全書最令人感到失望的地方。

就註解中的錯誤而言,如第一冊史明提到荷蘭時代結首制時(冊一頁53),引用的應該是伊能嘉矩以來的日本學者的誤解,這部份王世慶已經有專文所澄清。[6]但註解者顯然不清楚這部份的研究,以至於在解釋結首制之後,畫蛇添足,稱「這裡史明所指應該是自荷蘭時期就存在著移民團體拓荒的社會形態」(第二章註16)。在同章稍前處,史明回憶地方耆老口中的清代士林故事時,提及「當時在林爽文佔領臺灣兩三年的時光中,士林也有林爽文的部下駐守,後來這些人戰死了,被民眾埋在芝山岩,稱做是『大墓公』」(冊一頁47)史明已明白地說道是士林芝山岩的大墓公,但註釋者居然毫無留意,在註釋中給了土城的大墓公(第二章註10)。[7]

再者如冊一頁56史明提到當時仍稱原住民「生蕃」。「生蕃」為日人用法,「生番」為清代用法。《口述史》行文以「生蕃」,註腳中卻稱這指的是清代臺灣的「化外之民」(第二章註18)。此處不只在用字上有所錯誤,將專指未服從清廷權威之原住民的「生番」,解釋為清代臺灣的「化外之民」,亦有失精確。化外者,王化之外也。它可以指漢文明所不及之處,亦可指清廷版圖所不及之處。例如姚瑩《東槎紀略》卷三〈噶瑪蘭入籍〉中,引用嘉慶皇帝給阿林保的上諭,其中提到「蛤仔難居民,現已聚至六萬餘人,且盜賊窺伺時,能知協力備禦殺賊,深明大義,自應收入版圖,豈可置之化外?」。這裡的「化外」,指的是清廷統治所不及之處。而柯培元《噶瑪蘭志略》中稱「臺人之善分黨類也,匪獨漳、泉為然,且處處有之.漳將與漳分,泉將與泉分,忌克在中,牢不可破,雖為化外之民、盜賊之侶,無不盡然。」這裡的化外之民,指的顯然是非清廷統治所及的漢人,而非「生番」所指涉的,清廷統治所不及的、漢化程度甚淺的原住民。因此,以化外之民來註解「生番」,是極不恰當的。(以上兩段引文皆引用自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第二冊史明提及戰後日本臺僑處境部份的註釋處理,[8]表現更是一塌糊塗。像是史明提及中華民國華僑總會(冊二頁58),指的應該是中華民國留日東京華僑總會或日本中華聯合總會(筆者從上下文推斷,認為以前者的可能性較大),但編輯團隊卻以鄭彥棻在臺北組織,隸屬中國國民黨的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作註(第十章註1)。有趣的是,在前面提到高玉樹組織青年團,擔任團長時,卻出現了「作者按」,說明這個青年團長應該就是「東京華僑總會會長」(冊二頁36)。顯示團隊成員確實知道東京華僑總會的存在。[9]

稍後史明提及的「中國班」(冊二頁60),指的應是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但並未見到口述團隊的進一步確認或出註。又財閥解體(冊二頁38)的部份,註解者不選擇為財閥解體出註(尤其是補充史明口述中未提及的各財閥曾於戰爭中協助軍方的背景),反而為三井、三菱等財閥出註,對於讀者理解財閥解體之概念亦沒有太大幫助。而事實上,這些註釋也因為對「財閥解體」的輕描淡寫,無法提供這些財閥的簡「明」面貌。

有關「第三國人」的註解亦有疑義。書中冊二頁36提及「第三國人」時,僅以括號標注指「朝鮮人、臺灣人」。令人不清楚這是史明本人的說明,還是編輯團隊所註。「第三國人」主要是戰後才出現的稱呼,原意是國籍非屬盟軍各國與日本之外的人,臺灣、朝鮮等前日本殖民地人民此時法律地位不明,也屬於第三國人的一類。但這些第三國人似乎沒有史明所稱的特權。[10]反倒是戰後初期物資匱乏的日本,「第三國人」與黑市的結合,引起了不少犯罪問題。[11]儘管後來第三國人主要指稱在日臺灣與朝鮮人,但在某些用法上,似乎也包括在日中國、琉球人。[12] 此外,尚須注意的是,史明在冊一中使用過「第三國民」(冊一頁4452)一詞,這是否與第三國人同義,又或者指三等國民,則未見出註或校正。

正文中也有一些常識性事實上的錯誤。如把寫《失樂園》的彌爾頓錯當成法國人(冊一頁77、頁78)。雖未知是史明口誤或是口述史團隊整理時誤植,但就筆者理解的一般口述歷史操作方式,這類常識性錯誤應在校稿時中便予以更正。口述史團隊在此不僅沒有更正,亦沒有出註指出史明的回憶有誤(在冊一頁104處,口述史團隊便出註指出史明對潘漢年的回憶有誤)。另外開設振亞銀行的「王柏榮」亦被誤植為「王伯榮」(冊一頁117)。[13]


問題四:註釋草率、體例不清


註釋的目的,是使讀者能夠更為了解敘事所鑲嵌的人際網絡或時代背景。因此,在下註的時候,除了簡單介紹人物的生平、特質,也應該說明那個人在當時扮演的角色。像史明提到跟鄧小平打過照面(冊一頁178),應當交待鄧當時的職位,在共產黨中的地位如何,這樣能使大家更為了解提及此事的意義何在。但註腳中卻沒有補足這點,這是註者不夠細心的地方。相較之下,《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的編輯者便相當清楚這層考慮,幾乎所有的人物資料都提供了該人物在當時所擔任的職位或最近一次的職務任命。

就體例而言,全書的人物註腳亦不一致:有些人物並沒有給予生卒年、有的外籍人士並沒有原文或英文名,甚至有的註腳內容貧乏,與沒有註腳一樣。例如第三章註23「列寧」,(冊一頁93)不僅沒有生卒年、原文名或英文名。其註釋內容「著名的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列寧主義者稱他為『全世界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偉大導師和領袖』」亦非常浮泛,不僅沒有提及其對俄國革命的參與與其後執政,對於他的無產階級專政概念、對帝國主義的批判,與其對國際共產革命的影響亦沒有任何著墨。

事實上,這一個註腳恐怕是擷取自《維基百科》「列寧」條目的第一段概述。使用《維基百科》作為參考資料,並不一定是問題。[14]但本書大量使用《維基百科》作為註釋參考資料,甚至是將《維基百科》各條目的第一段概述複製貼上後進行刪減,留下基本資料與一句或兩句的概述。[15]其結果便是產生如第六章註10(冊一頁157)三八式步槍那種將平假名與羅馬拼音都列出的詭異註腳。[16]這種作法實在不是一個負責的註解團隊應採取的作法。更不要說甚至出現第六章註14(冊一頁175)劉伯承的註釋中,忘了把註腳號拿掉的低級錯誤。

總的來說,全書對註釋資料來源的說明相當不清楚,僅有少數註腳說明出自《臺灣歷史辭典》或《臺灣史小事典》等參考書。大多數的註腳不僅沒有說明出處,而且對讀者了解背景脈絡並沒有幫助。這些都顯示出該書的註釋工作相當草率。註釋本是吃力之工作,不僅一般口述訪談皆不出註,許多出版史料亦不出註。是故《史明口述史》團隊決定添加註釋,本是美事一件。但這樣草率的作法,反倒弄巧成拙,成為全書最大敗筆所在。


結語


《史明口述史》是一個觀點與經驗互相辯證的生命敘事。書中許多史明對當時東亞世界與臺灣人處境的看法,都與他個人經驗的緊密相連。史明生命故事的呈現,無疑讓我們對這個日漸遠去的時代,增添更多元的了解。但不可諱言,此次《史明口述史》的出版,確有不少瑕疵之處。

在口述材料的採集過程中,訪問者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好的訪問者必須要熟悉相關的時代背景,並且藉由自己的背景知識,來向受訪者挖掘更多的訊息。最基本的:訪問者必須吸收、消化受訪者所陳述的敘事,找出其中需要補充,或者進一步探問的細節。訪問者的存在,使得受訪者不能迴避尷尬的問題,也讓受訪者的個人敘事更能與時代脈絡產生連結與對話,筆者以為,這正是口述訪談與自傳最重要的差別所在。但正如筆者前面舉出的各種問題,在《史明口述史》中,採訪、編輯團隊是否善盡其責,恐怕需要打上一個問號。

口述工作本非易事,尤其是對高齡90餘歲的長者進行口述,更是不容易的工作。就此,口述史團隊的努力與付出,仍值得我們的敬佩與推崇。但《史明口述史》終究是面向大眾出版的一份口述訪談,更何況,此書可能成為史明的最後陳述。因而它不僅應符合一定的知識要求,也要面對史學者的考驗。筆者僅以一個歷史學徒有限的學知,將拜讀後的疑慮與問題在此列出,以供各界指正。而若筆者所述確實,也盼出版者仍再未來再版時,對這些問題做進一步的處理,以求本書的盡善盡美。若能如此,亦是讀者與研究者之福也。


[1] 有關口述歷史的製作方式,坊間已經有不少專書,如Donald A. Ritchie著,王芝芝譯,《大家來做口述歷史》(台北:遠流,1997)、Paul Thompson 著,覃方明等合譯,《過去的聲音:口述歷史》(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9);Beth M. Robertson著,黃煜文譯,《如何做好口述歷史》(臺北:五觀藝術,2004)。讀者若僅欲了解最基本的簡單流程,可以參考黃富三教授主持之《臺北市歷屆市長議長口述歷史》(臺北市:臺北市文獻委員會,2001)的前言,見該書頁1-3

[2] 當然,這並不能夠保證敘事的真實性。

[3] 目前有關謝春木最詳盡的中文研究,應推何義麟,〈臺灣殖民解放運動的先鋒——謝南光〉,收於氏著《跨越國境線——近代台灣去殖民之歷程》(臺北縣:稻鄉出版社,2006),頁15-59。以上敘述基本參照該文。何氏引用了大量的領事警察報告與《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但就國府方面的史料運用較少。對於謝春木何時加入國際問題研究所,展開對日情報工作,亦沒有辦法給予切確的斷年。不過領事警察報告中推斷陳旺成(黃旺成)可能是謝氏所經營之華聯通訊社成員之一。或許隨著《黃旺成日記》的陸續刊行,我們可以對謝氏在上海的活動有更多認識。

[4] 參見王政文,《台灣義勇隊——台灣抗日團體在大陸的活動(1937-1945)》(臺北市:臺灣書房,2011)。

[5] 如口述者以字稱呼時,以括號標注原名。筆者在閱讀兩蔣時期國民黨官員的口述回憶時,經常可以看到他們以字代名,如稱嚴家淦為嚴靜波。這時口述訪談的編輯團隊多半會在第一次出現時以括號加註原名。

[6] 王世慶,〈結首制與噶瑪蘭的開發——兼論結首制起自荷蘭人之說〉,收入湯熙勇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七輯(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1999.03),頁469-501

[7] 即今芝山岩同歸所。一般說法指林爽文事變與咸豐九年(1859)漳泉械鬥之死者屍骨皆合葬於此。

[8] 史明此處回憶似乎忽略了澀谷事件前後臺人地位與處境的不同。以及第三國人與戰勝國人民的不同,還有戰後初期在日臺灣人對自己國際法上身份的誤解。有關此時的海外臺灣人國籍問題,可參考湯熙勇,〈恢復國籍的爭議:戰後旅外臺灣人的復籍問題(1945- 1947)〉,《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 1722005),頁393-437。但湯氏並未很好的處理國籍問題的國際法基本架構,僅從檔案中爬梳了問題的概況。對於日本的情況,亦可再參考何義麟,〈戦後台湾人之国籍変更与国家認同──以渋谷事件之考察為中心──〉(2001年度 財団法人交流協会日台交流センター歴史研究者交流事業報告書)(臺北:財団法人交流協会,2002)。
事實上,史明對
1945年以後,直至1952年自己抵達東京以前的臺人在日本的狀況,皆是聽聞而來,其可信度有待考驗。例如史明也提及高玉樹之所以被送回上海,是由於高氏組織青年團,為了衣料問題帶人去大藏省談判,談判時使用暴力,因而被美國憲兵逮捕,遣送上海(冊二頁36-37)。但高氏本人兩次接受口述,皆表示是因澀谷事件(19467月)受牽連。我們無法肯定高氏自述即為真,但此兩說差異極大,仍有待進一步的考證。參見黃富三主持,《臺北市歷屆市長議長口述歷史》(臺北市:臺北市文獻委員會,2001),頁19;高玉樹口述,吳君瑩紀錄,林忠勝撰述,《高玉樹回憶錄:玉樹臨風步步高》(臺北市:前衛,2007),頁37-43

[9] 在此處尚有另一問題:高玉樹確實做過東京華僑總會會長,但也不能排除高本人另外組織過青年團,此處之「作者按」不曉得是否已經做過確認。而口述史中出現「作者按」,究竟此作者是史明,或是採訪編輯團隊?實在是令人摸不著頭緒。若是前者,那麼就是史明「以今日之我,難昔日之我」;若是後者,採訪編輯團隊又在什麼意義上能自稱「作者」?妙的是,本書之作者確實標示為史明口述史訪談小組。

[10] 史明所說特權,應是屬於戰勝國人民所擁有,也就是在臺人取得中華民國籍後獲得。參閱前註各引文。

[11] 除參考前註7所引各文外,有關戰後日本的社會概況,可參考John W. Dower著,胡博譯,《擁抱戰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

[12] 「第三國人」的起源與實指在學界仍有爭議,但大體是指戰後初期的在日朝鮮人與臺灣人。後一種包括中國人、琉球人的用法,筆者只在John W. Dower所著的《擁抱戰敗》中看到,不排除是Dower簡化論爭的說法。見John W. Dower著,胡博譯,《擁抱戰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頁94及其註腳(見頁135)。

[13] 王柏榮為路竹王家,臺南仕紳王開運為其伯叔。參見許雪姬,〈1937-1947年在上海的臺灣人〉,《臺灣學研究》13期(2012-06),頁9。另有關王氏家族在上海的活動,可參考吳淑美口述,「美世紀」網站 http://www.meicentury.com/

[14] 使用《維基百科》的問題在於,這些條目的內容很可能沒有經過查證。若有更好的資料來源時,應該避免使用《維基百科》內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書目,或者列出參考書目但沒有給予任何腳註的條目。因為這些條目的內容可靠性並無法被第三方文獻或權威單位(被普遍認可具有充足能力或嚴謹編輯態度的編撰、出版單位)支持。

[15]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挑幾個人物註腳,並找到該人物之《維基百科》條目,然後翻閱該條目早於20131月(或者更早),也就是出版時間之前的歷史版本。往往能找到相同的語句。

[16] 將外來語的原文詳細列出,是《維基百科》條目的特色,但一般註釋實在不需要到連平假名、羅馬拼音都列出的地步。此註腳是摘自《維基百科》該條目的歷史版本,最新版本已不同。

Saturday, October 25, 2014

10-25 [時事] 所謂「中生納保」問題

最近中生納保鬧得沸沸揚揚,不少人甚至指同時九把刀劈腿新聞是「煙霧彈」,意圖轉移大家對中生納保的注意力。事實上九把刀劈腿正如同柯文哲的「坐檯」說,反應了不少臺灣社會的性別問題,無奈臺灣社會鮮少願意深入討論性別議題者。對比同時期 Renée Zellweger 「整容」在歐美引發的各種正經評論(如 Think Progress 這篇 "How Should You Laugh At Renée Zellweger's Face Today?" 、 NYTime 的這篇 "Why the Strong Reaction to Renée Zellweger's Face?"),我們似乎沒有藉此做更進一步的反省。

回過頭來談中生納保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兩個母法,一個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也就是俗稱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這個條例中,規範了各種中國人來臺灣的身份待遇:基本上,大部分的人是給予「停留」身份,而非「居留」身份。 「停留」、「居留」是對於在臺外籍人士給予的不同身份,兩者所享的權利義務不同。一般來說「停留」為在臺六個月以下者,「居留」為六個月以上者,但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即使對於來臺六個月以上者,也是給予停留身份。而這次爭議的學生部份,該法第22條第3項是這樣規定的: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得來臺就學,其適用對象、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停留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也就是說,如同該法賦予大部分類型來臺人士停留身份一樣,來臺學生目前也是給予停留。 (其主要管理辦法即是依第22條第3項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另外一個法律則是《全民健康保險法》。依據該法第9條規定,「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而這些居留者,便屬於該法第10條所分六類的第六類第二目「第一款至第五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表。」。而該法27條第7款規定「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中央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所以這些在臺居留者的保費便是自付60%,政府補助40%。

這次的修法,便是希望透過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第3項,將「停留期間」改為「居留期間」,以便使其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法》,以達到納保目的。事實上,納入健保只有居留者(六個月以上,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來臺者),並不涉及停留者(如六個月以下的交換學生,這些人是依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的研修生規範,仍屬停留,參閱該辦法附表一)。

釐清以上訊息之後,我們會發現現在的討論有一些問題:

第一,有關中生納保政府補助四成的部份,實際上是比照現行健保第六類的僑外生待遇。事實上這些補助保費亦是納入健保基金,分散給所有納保人使用,而非第六類納保人直接取用,如果沒有出現少付多用的狀況,筆者看不出為何不能比照現行僑外生待遇。而若按照反服貿時的標準,要把中國比照外國來處理,那麼政府現行的主張似乎沒有什麼問題(但筆者沒有看到草案,也許條文細節上會有些問題)。

當然,我們可以討論第六類的待遇是否恰當。但要討論此議題,顯然不是現在這種針對「中生」的討論方式。第六類事實上不是二代健保才出來的,這麼多年沒有問題,碰到中國人就有問題,這是什麼狀況?筆者不能理解。如果要檢討第六類的補助比率,那就應該把當初的立法意旨為何翻出來,看看當初為什麼給予40%的補助,是不是參照哪些國家的立法?如果是,那麼他們為什麼這樣做?實行的狀況如何?也把臺灣這幾年的資料翻出來,看看是不是真的有損健保收支。(目前陸委會給出的資料,是反而有益健保財政。筆者在健保網站上查不到相關的統計資訊)筆者認為,這樣才是討論第六類待遇的方法。

第二,有一些人認為中生有了居留身份之後,將更容易取得長期居留。但事實上長期居留必須滿足《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之資格,而其中符合第17條第4項者,也不必先取得居留身份(參閱《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三章「長期居留」),換句話說,只有中國親屬在臺長期居留,需要先取得一定的居留時間(「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其他未必要取得居留身份,才能取得長期居留。

這不是說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第3項沒有問題。立委陳其邁也指出了一些可能的風險或參閱此處)。但對於如這些「蝗蟲」風險的憂慮,也需要更細緻的論證,告訴大家為什麼可能有這樣的風險。目前這種以「中生納保」為題的討論框架,不僅無益釐清第六類待遇,或者對中國的開放問題;不少輿論的內容亦只是散播恐懼、排外的氣氛。如果這種態度成為我們看待中國問題的唯一態度,那麼,想要真正面對、處理「中國因素」恐怕只是天方夜譚。

Thursday, October 27, 2011

10-26 [讀書] 葛兆光,《宅茲中國》

More about 宅茲中國葛兆光先生的《宅茲中國》在中國、臺灣分別由中華書局與聯經出版事業公司這兩家傳統的中國研究出版重鎮出版,可見出版界對此書的重視。然而讀起此書,卻覺得有些對不住葛先生與出版社的名氣。問題在於葛先生寫了個大氣的「緒說」,但書裡的文章卻對不住這「緒說」的大格局,甚至結論也有氣無力,以至於整本書看起來「立場」遠大於「事實」。葛先生說要「重建有關『中國』的歷史論述」,但就筆者來看,這本書是對不住這個理念的。

既是要「重建有關『中國』的歷史論述」,當然得先說明何以需要重建。葛先生指出三個「中國」的威脅:西方與日本的「區域/地域」研究理論、主要源自日本的「亞洲思考」論,以及杜正勝先生等人的「同心圓」、「臺灣中心」史觀。對於葛氏而言,區域研究似乎是將要分割中國的同一性;而亞洲「文化共同體」在17世紀之後裂解了,因此亞洲思考是虛幻的,甚至可能帶有「日本帝國主義」的遺緒,將會消滅中國的特殊性。若是從前兩者來看,「同心圓」史觀大概是最十惡不赦的「中國論述」了:因為葛氏認為,這是要從「臺灣」和「亞洲」兩個面向來消解「中國」。然而葛先生這樣的質疑是不是能夠成立呢?

首先,葛先生在序言中洋洋灑灑舉了一堆「割裂」中國的理論,然而在書中卻沒有直接針對這些理論進行批判或檢討。例如葛先生在「緒說」中首先舉出了「區域/地域」論對於中國同一性的割裂,卻沒有任何一篇文章是針對此問題進行探討的。勉強說得上是回應的,恐怕是對中國同一性的強調,也就是第一章〈『中國』意識在宋代的凸顯〉。葛先生亦藉此反駁「民族國家」理論的適用性,強調中國具有特殊的歷史經驗,不應以歐洲的nationalism或是nation-state架構來進行了解。而以「民族國家」的理論標準來說,至少自宋代,中國即開始有明確的「國家」觀念,或者說,中國式的「民族國家」。

〈『中國』意識在宋代的凸顯〉是否能夠凸顯中國的「同一性」呢?乃至証成曾經存在過中國式的「民族國家」呢?以整篇文章所討論的歷史現象來說,這顯然是不足的。這篇研究仍然抵不住任何社會階層、文本觀點、區域差異的質疑。「民亦久習胡俗,態度嗜好與之俱化」(p64),書中所引這段范成大出使北方的記載,恰恰顯示在金宋對峙下,「中國性」與「中國認同」的曖昧複雜,遠非士人國家意識、對正統、道統的堅持、以及夷夏之防的勃興能夠說明的。

復次, 從「緒說」內容看來,葛先生本人對於nationalism或nation-state的理解亦相當有限。儘管葛先生指出了宋人具有明確的疆界、敵我內外分界等等國家意識,但這是否能夠說明以「民族國家」作為對於中國同一性的質疑是無效的呢?顯然葛先生的書以及文章無法充分的回應這個問題。若是葛先生要回應這個問題,需要的是對於西方民族國家概念以及歷史實際的梳理、中國國家觀念以及歷史實際的梳理,最後則是晚清時這兩種國家觀念的衝突與轉化,由此分析出中國式國家觀念與西方民族國家概念的不同。然而葛先生卻毫無觸及這個基本的比較途徑,而是簡單的以宋代「中國」的歷史現象,企圖比附「民族國家」的構成要素,以此證成中國具有獨特的國家觀念(p27-31)。葛先生在這裡的論述不僅沒有注意到語言上的差異,亦沒有關注到歷史的多面性,以至於看似要反駁西方「民族國家」觀念卻又附和了西方「民族國家」觀念。而無法提供我們另一個「歷史中國」的思考方法。

中國同一性的存在,在上層思想史的層面,也就是葛先生的專長領域來說,或許是較為明確的,這也許就是葛先生無法認同這些分割中國同一性、淡化中國獨特性之理論的原因所在。然而在地方層次、民俗層次、社會經濟發展層次,則需要更多的梳理與解析。在這些領域裡面,自然有地方的差異性存在,同一性卻也未必因此不存。事實上,同一性與差異性完全可以相容並存,余英時先生即曾經以大傳統與小傳統的理論模式來解析中國文化的問題(參見〈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一文),江南研究的成果也確實表明中國史上各地區有發展的差異,但這卻無損於中國同一性的存在。因此,葛先生何以認為這兩者會有所衝突?(p9)實在是令人感到不解。

葛先生在書中的另一個重點,則是對於「亞洲」作為一個論述領域的批判。這個批判亦與前先前捍衛中國同一性的批判犯下了同樣的錯誤,那就是歷史空間的錯置與嫁接。葛先生首先舉出的是17世紀以來的東亞國際關係主軸,是拒斥而非統合(第四章〈西方與東方,或者是東方與東方〉、第五章〈想像的與實際的:誰認同亞洲?〉),其次則指出日本學術界中「國家」、「政治」與「歷史論述」的緊密糾葛(第五章〈想像的與實際的:誰認同亞洲?〉、第六章〈國家與歷史之間〉、第七章〈邊關何處?〉)這一系列文章的安排以及寫作策略,都似乎意圖指涉這個新浮現的「亞洲」論述背後具有政治意圖。

然而葛先生卻不以這個憂慮正面去探究、批判,而是旁敲側擊,東拉西扯。如果真要嚴肅的面對新近亞洲論述的興起,那麼應該將重點放在戰後日本學界的反思以及政治的發展進程,而非掠過戰後日本的變化,試圖進行戰前日本帝國學知歷史的嫁接。這也才是葛先生所謂「從他們自己的政治史和學術史脈絡中,了解它的問題意識、思考立場、研究方法之由來」學術史方法的實踐。而在葛先生的對於東亞歷史爬梳的論述中,我們又一再看見一個過於重視士人、政治層面的歷史解析。

在和西域研究的比較下,葛先生強調環中國海的研究必須重視差異、分化等等同一性的崩潰。這種觀點的提倡顯然是簡化了歷史的複雜度,忽視了原本東亞同一性的有限和東亞三國各自的歷史發展進程。葛先生認為,滿清入關以後,日、朝二國對於中國的認同便日漸減少,由此造成了東亞共同體的崩潰,因此近代東亞歷史的主軸是同一性的崩潰。然而這恐怕是有待商榷的論斷。葛先生充其量只說明了日、朝對中國態度的轉變,甚至可說是朝貢體系的變化、衰微,但這樣是否就能夠說明在此之前曾經有一個「東亞共同體」的存在?乃至這個共同體至此崩潰?共同體的定義是什麼?內涵為何?歷史上是否曾經存在?乃至今日東亞(知識)共同體的鼓吹是否有所依據?在沒有交代這些疑問以前,葛先生是很難說明17世紀確實出現過東亞共同體的崩潰的。

葛先生在最後的結論中,仍然提到了東亞世界文化交流的存在。然而對他而言,這個交流似乎僅是「中國與周邊」,而非東亞世界的交流,也無力構成歷史上曾經有東亞共同體的論述。在結論中,葛先生更是明確的主張「傳統文史研究的意義究竟在哪?......一個很重要的意義就是建立對國族(是文化意義上的國家,而不是政治意義上的政府)的認知,過去的傳統在一個需要建立歷史與現在的國度,它提供記憶、凝聚共識、確立認同」。然而,什麼是文化意義上的國家呢?這樣一種文化國族主義,又怎麼不跟政治脫離關係呢?

葛先生的立場顯然未能夠認識國族主義的雙面性,以及現實中國的多元性問題。這樣的立場在批評「同心圓」史觀的時候便顯露了它的問題。葛先生認為同心圓史觀是要從「臺灣」和「亞洲」兩個面向來消解「中國」,然而若是需要消解中國,何須將中國留在第二層呢?如果今天是湖南人、 山東人主張同心圓史觀,那麼葛先生是否會反對呢?當葛先生批判日本、臺灣國族主義與歷史論述的糾結時,又能否反身自我批判呢?

筆者才疏學淺,遠不及葛先生萬一。雖然在某些議題上見到葛先生的疏漏(例如「邊關何處」一文討論到1930年代的中國政學界態度(p252),卻沒有引用沈松僑先生〈江山如此多嬌——1930年代的西北旅行書寫與國族想像〉一文),無法判定葛先生的論斷是否都能夠成立,而這些質疑也許亦略嫌尖銳,沒有從葛先生的學思歷程脈絡中給予同情的理解。然而我以為若是無法處理以上的問題,無法直接面對這些理論的威脅,無法面對歷史中國與現實中國的差異(例如「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論述),那麼葛先生的「中國」恐怕仍然無法安宅斯土,無法在歷史上、現實上紮下它的根基,成為中國史學界,或是中國研究學界對於中國概念的共識與方法。

Monday, October 24, 2011

10-24 讀書:蘇秉琦,《中國文明起源新探》

More about 中國文明起源新探本書可說是蘇秉琦教授對他一生考古經驗與理論的總結,也是對近一個世紀以來的中國考古學發現,進行總理論的建構。蘇教授在書中以淺顯的文字,以個人經驗與民國以來的考古發現為基底,講述其考古學思考與理論的由來。蘇先生的條塊說(六大文化區系)、三部曲(古國─方國─帝國)、三模式(原生、次生、續生)等等概念在書中都有簡單淺顯的陳述。

不過,其中一些觸及考古文物類型學的論述,並沒有配上插圖,這使得我們這些考古學的門外漢在閱讀時有些辛苦。尤以前三章針對蘇教授自身如何從仰韶文化的器物研究,得出中國文明多元文明起源可能這一觀念的論述最為吃力,有失「雅俗共賞」的本意。雖然這對於理解蘇先生的一些理論概念並不構成障礙,只是難免有些缺憾。但整體而言,蘇教授本書仍然適合高中以上,對於中國上古史、文明起源有興趣的讀者閱讀。附帶一提的是,目前臺灣歷史學界對於中國考古成就的理解,似乎也以張光直、蘇秉琦兩先生的研究體系為主。因此,對於歷史學系的學生而言,這本小書似成了一本不得不讀的著作。

Saturday, October 22, 2011

10-22 讀書:傅衣凌,《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 明代江南市民經濟初探》

More about 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 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本書是傅衣凌教授兩本著作的合訂本。《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一書除去總論以外,其餘各篇為討論幾支商人發達的情況,這些商人遍及中國各地,乃至於西太平洋地區。雖然沒有討論到著名的晉商,仍可從書中幾支商人群體的蓬勃發展,感受明代市場經濟的發達。《明代江南市民經濟初探》則是以江南地區城市的經濟發展為基礎,試圖討論此一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變化(所謂「資本主義萌芽」的問題)。

書中許多論斷硬搬馬克思理論,詮釋得頗為生硬,亦沒有深入的探討整個社會變革的內在機制與動力,這是本書缺點所在;但瑕不掩瑜,這兩本論著仍然深具閱讀的魅力。首先,此二書涉及層面極廣,不少當今學者仍在持續探討的議題,都可以在這本書裡面找到。例如徐泓教授曾經討論過的閩南社會風氣的變化、巫仁恕教授討論的消費社會跟城市民變、余英時教授討論過的商人精神、蔣竹山教授討論的湯斌禁淫祀,這些議題在這本書中多少都有觸及。

其次,書中引用的一些案例,仍然深具啟發性。例如傅教授在《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書中往往提到商業資本受到「鄉族」或是「封建制度」制約而無法發展的問題。這些論斷雖然頗為生硬,但若換個角度、語彙來觀察這些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傅教授所舉出的這些案例,也可說是缺乏公司法人制度、現代融資金融機構造成的資本無法累積、流通、轉投資的問題,或者是欠缺「信用」的問題。若是從這個觀點切入,即有可能以經濟學、社會學等等社會科學的視角來觀察,進一步進行中西歷史的比較探討。因此,儘管這兩本書是早在1950年代後期就已出版的著作,但仍然深具啟發性與議題性,直到今日,仍具有作為為明代社會經濟史的入門概覽著作的價值。任何對於中國歷史有興趣的歷史學系學生,我想都不應該錯過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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